购买商品房后又购买二手房请问是否具备申请补贴资格?
来信内容:本人于2017年购买首套商品房,网签时间为2017年8月,因购买为期房,2019年年底交房,后因疫情未办理产证。因家庭特殊原因,和爱人在2020年6月购买二手房一套。请问是否具备申请补贴资格?
解答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详情建议与房屋所在地购房补贴经办窗口联系了解:
镜湖区: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是:3878531
鸠江区: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662957
弋江区:瑞丰商博城对面 联系电话:4221056
三山区: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3918935
经开区: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584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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