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的条件和流程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程序 :
1.申请人向实际就业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就业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县区申报。
2.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将申请信息及时录入芜湖人才网进行查重后,发放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00元。首次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县区人社部门通过查询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额度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详情建议咨询单位纳税所在地的芜湖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受理点。
无为县 无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 6613561
芜湖县 芜湖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芜湖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湾沚镇湾东路) 8127787
繁昌县 繁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繁昌县广电大厦2楼综合楼 7878169
南陵县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东2楼大厅25号窗口
(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 6835191
镜湖区 镜湖区人社局 镜湖区人社局208办公室(长江路51号) 3122356
弋江区 瑞丰商博城 4221056
鸠江区 鸠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鸠江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鸠江区万春西路12号) 5960061
三山区 三山区人社局 三山区政府南辅楼一楼8号窗口(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 3918033
经开区 经开区人才中心 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号窗口(港湾西路30号) 5848979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需要登录阳光就业网实名制认证注册进入个人办事中心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专栏,按照要求填报信息,详情可与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了解,电话:0553-39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