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机关2018独保费问题
本人之前一直在社区领取独保费240元,但是2018年被告知要去单位领取,单位说2018年他们领取的是2017年的,我不在其内。现在我所居住的社区2019年独保费已发放完毕,我2018年的还无处可领取,社区说去单位,单位说2018年的统计发放没有收到通知,说整个镜湖区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都没发放?
尊敬的网友:
您好,镜湖区卫健委负责计生政策宣传解释和户籍在镜湖区内,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审核发放工作。鉴于您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保费由单位发放,不属于镜湖区卫健委发放范畴。
根据计生条例,独保费由各单位发放。2017年财政将单位独子女费的预算全部放至人社局,因此在由各单位审核本单位情况后,申报给人社统一代为发放。现财政已将2018年独子女费预算给各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发放,请网友向自己的机关单位会计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