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宅房临时安置费(即过渡费)计算标准
镜湖区有一套房子三年前动迁,由于拆迁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很快就落实了拆迁协议。
现在有一个问题不清楚,需要咨询一下,即是 拆迁过渡费在过渡期满三年的前提下,过渡补偿费用的房屋面积是以“原拆迁房屋的面积”,还是以“安置协议确定的回迁房屋面积”作为计算基数?如果是后者,那么其依据的文件是什么?
您好!
依据《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芜政办〔2017〕10号)规定:住宅房临时安置费(即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期36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按上述标准增加100%支付临时安置房。
如您还有其他征收方面的问题,可拨打3867291(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