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繁昌县秋季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安排
繁昌教育信息网发布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一起来看看!
一、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户籍:
(1)城关地区户籍:繁阳社区、春谷社区、安定社区、新建社区、西苑社区、新化社区、龙亭社区、新光社区、云路社区、繁海社区、团山社区和范马村、铁门村、阳冲村、华阳村、铁塔村、戴店村、城西村。
户口簿上的户主需是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如果户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孩子法定监护人和孩子本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2)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城关地区(需有监护人的完全房屋产权证明)的非城关地区户籍;
(3)进城务工、经商和随军随迁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关地区户籍。
2.房产:
(1)房产证
提供的房产证,房主需为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主如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孩子法定监护人和孩子本人需在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同一户口簿上,且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
(2)购房合同
提供的购房合同,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记录。
(3)拆迁安置协议
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条件同第1款。
目前下列小区的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房产证。
蔡家塘、城南安置小区(现三小附近)、教师进修学校小区、钢铁厂安置小区、安定花园、金峨小区(或城西公租房2号地块,原三小地址);峨溪花苑小区(部分)。
今年,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的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2020年作为新生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
3.年龄:
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根据出生人口调查及城区小学的办学规模,2019年城区5所小学拟招生32个左右的教学班,班额控制在省颁标准之内。
(三)招生报名登记时间、方式、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7月25日)
家长可在“繁昌教育信息网”网址连接(http://fcedu.fanchang.gov.cn/index.html)、
城区各小学以及所在村居、农贸市场查看2019秋季招生公告,了解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2.网上报名(8月1日至10日)
家长登陆“繁昌教育信息网”(http://fcedu.fanchang.gov.cn/index.html)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完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重复操作。(新生户口所在地、出生日期、房产证地址必填且真实,逾期后台都将不予录入数据。)
3.现场信息确认(8月16日至18日地点:城关二小)
(1)常住人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及新生的户籍和身份证明;
②监护人的房产证;
③父母结婚证和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④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家庭,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⑤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或原房屋产权证等原始证明材料;
⑥网上报名回执或电子截图。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及新生的户籍和身份证明;
②父母及新生在繁昌县的《居住证》;
③租房合同;
④现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医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网上报名回执或电子截图。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及新生的户籍和身份证明;
②父母及新生在繁昌县的《居住证》;
③租房合同;
④经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网上报名回执或电子截图。
(备注:若新生监护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随军子女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及新生的户籍和身份证明;
②随军的相应证明;
③网上报名回执或电子截图。
4.查看入学信息(8月29日上午8:00)
家长可到城区相关学校门口公告栏查看入学信息。
5.报到注册(8月30日至31日)
家长到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四)划片分校办法
根据报名登记时准确了解统计的生源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依据审定的实际居住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在实际居住地有公办学位。
(五)其他事项
1.家长要认真仔细阅读招生公告,了解报名条件、流程及时间,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家长应如实填写新生报名信息,尤其户口簿、出生日期及房产证信息,以免影响新生入学;
3.每个新生只能在线报名一次,重复报名的信息将被网站后台自动取消。请家长慎重操作;
4.监护人来现场确认时,应按照登记号顺序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有序排队确认。
二、2019年城区小学转学的规定
(一)根据繁政办秘〔2016〕138号《繁昌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目前城区5所小学,二年级符合就近转学条件的,以取得的房产证或户口簿上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单符的以房产证优先),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如果就近的学校班额已满,其余的则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房产证或户口簿取得的时间:2019年8月31日前;房产证上的房主或户口簿上的户主须为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二)根据《关于2018年繁昌县城区小学招生有关规定的公告》(繁教〔2017〕102号)文件规定,三年级至六年级确需且符合转入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在优先保障户籍和房产证“两个一致”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户籍和房产证取得的日期以公告之日起截止,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3日)安排就近入学,其他情况一律安排到城关二小就读。
(三)2020年秋季开学,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转学,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的时间应为2020年6月30日前;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转学,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的时间待定。
三、工作管理与监督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咨询电话7917461,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7911026)。
特此公告
几个名词的解释
1.完全房产:指所提供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等,须是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
2.两个一致:指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两个都符合就近入同一所学校的条件。
3.单 符:指房产证或户口簿只有一个符合就近入一所学校的条件。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但都在城区的,依据房产证上的地址。
4.无房证明:指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等,须提供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其他住房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