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
我是鸠江区沈巷镇沈巷行政村施村的村民,由于家庭成员较多,现有宅基地不够,能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
依据2017年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二)成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外来落户人员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人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以及村庄规划,需要搬迁的;
(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的;
(五)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情形。
申请地点: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