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安置后,医保卡是否可在异地直接使用
请问办理异地安置后,医保卡是否可在异地直接使用。回到芜湖后医保卡是否能正常使用? 2.请问办理异地安置的三家定点医院的选择是否有特殊要求。 3.若一些特殊病症到定点以外的医院就诊,是否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医保如何报销?
处理意见:您好!1.在安置地定点医院(参与全国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可直接持个人社会保障卡就医,直接结算。如需回芜住院就医,需办理回芜登记,可在医保中心窗口或者登录“智慧人社App”办理;2.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手续,可以选择3家安置地统筹地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院。3.如因病情就医需要,定点医院要求参保人员转诊治疗的,由所选的安置地最高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其医疗费用由个人先支付10%后,再按参保地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如参保人员个人要求转往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可通过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申请转诊治疗,其医疗费用由个人先支付20%后,再按参保地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553-12333或市医保中心:0553-3991307。
处理单位: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