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吗?具体什么流程以及需要什么材料?
咨询一下安置房办证事宜,在阳光花园六期买了别人的安置房,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具体什么流程以及需要什么材料?
您咨询的情况答复如下:为应对安置房集中登记发证高峰,引导各安置小区分时段登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于2019年2月25日起受理阳光花园安置房办证业务,安置户可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书或产权注销证明(如属无证房拆迁不需要提供)、办证联系单(由县建设公司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户口本、房屋平面图和宗地图等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安置房发生买卖的,需先办理到被拆迁人名下,再办理过户手续。
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53-6822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