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安置房办理产权证总共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城西安置房现在可以办产权证了,以前被拆迁的房子是集体土地,那么现在办理的产权证是什么性质的,总共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您咨询的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于2019年1月21日起开始受理城西安置小区安置房办证业务,安置户可携带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书或产权注销证明(如属无证房拆迁不需要提供)、办证联系单(由县建投公司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户口本、房屋平面图和宗地图等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其中原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户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附记“该户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套。
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53-6822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