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哪些人符合低保户条件标准?
现在2019年农村哪些人符合低保户要求,哪些不符合低保户要求。 望弋江区领导百忙中帮忙解答下,给个标准。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均有权向长期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获得城乡低保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户籍迁出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校就读学生可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弋江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4817057。
感谢您对区民政局低保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