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退费申请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
办理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C2座市社会保险中心2楼大厅待遇核发科窗口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并经征缴中心审核办完终止参保手续。
1、死亡退保:
(1)、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后,由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亲属,携带征缴中心打印的《个人退保通知单》原件、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银行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手续,经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到养老中心结算科核定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丧葬费。
(2)、结算科经办人员根据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核定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死亡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丧葬费,并纳入次月支付计划。
(3)、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交给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亲属。
2、其他退保:
(1)、出国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重复缴费、缴费不足十五年等须终止参保的,出国定居者本人、重复缴费本人、缴费不足十五年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征缴中心办理终止保险手续,然后凭征缴中心打印的《个人退保通知单》到养老中心结算科办理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结算科经办人员根据《个人退保通知单》,核定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额,并纳入次月支付计划。
(3)、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交给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亲属及其它退费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