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二手商铺过户买卖双方税费如何计算
一、针对您所提出的“购入满两年及未满两年出售商铺”买卖双方如何缴纳税费的问题。
双方承担的税种、税率具体如下。
卖方:
1、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出售非住宅不论是否满两年都按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5%)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的2%)。
2、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能够完整、准确地提供转让房屋收入、成本和费用凭证的,经征收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余额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能正确计算住房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算征收。
4、印花税:按房屋转让收入的0.05%征收
买方:
1、契税:个人购买非住宅按评估价和合同出售价格孰高的原则作为计税价格,按照税率的4%计算征收。
2、印花税:按房屋转让收入的0.05%征收。
二、针对您所提出的“购买时的单据无法找到”情况下 买卖双方缴纳税费的问题。
1、增值税及其附加:按照出售转让价格全额计算征收。
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住房原值和应纳税额,按其住房转让全部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及合理费用有效凭证,难以正确计算住房原值和应纳税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按10%核定征收。
4、印花税:按房屋转让收入的0.05%征收。
买方:
1、契税:个人购买非住宅按评估价和出售转让价格孰高的原则作为计税价格,按照4%的税率计算征收。
2、印花税:按房屋转让收入的0.05%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