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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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2)2015年12月31日以前,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3)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并且在申请时未还清的;
(4)申请“商转公”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商转公”之前,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商转公”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办理产权证的;
(7)同意以“商转公”的房屋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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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额度
(1)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且不超过申请时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2)不超过申请时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余额;
(3)不超过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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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期限
(1)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剩余年限;
(2)不超过申请时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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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芜湖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近1个月内);
3、原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有“放款时间、贷款期限、月还款额、未还清的贷款余额”等相关信息,原按揭贷款银行盖章);
4、申请贷款房屋的所有权证(产权证)
5、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证个人信息一致);
6、夫妻双方的月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网站上可下载,要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7、有产权共有人的提供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
8、购一手商品住房办理按揭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
9、购二手房办理按揭贷款的提供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交易税发票;
注:以上所有资料(贷款申请审批表仅要提供原件一式2份)均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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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网点申请办理;
2、中心即时审核资料并交银行;
3、银行受理审核后贷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结清贷款并办理产权注销抵押手续;
4、将结清单交受理银行签订商转公借款合同,办理产权抵押手续;
5、银行将他项权证交公积金中心后,中心将审批款项打入贷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