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置房究竟要怎么买?哪些可以买卖?
在芜湖,安置房需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大江晚报、建投、新马投资等信息来源,芜湖已有多个安置小区办理了安置房初始登记,目前有以下安置小区可在各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
镜湖区:江南春城、来龙里、端家园、滨江山庄、花园二村、滨江家园、徽商春天、在水一方、石城湖小区、天湖花园、赤铸山庄、江南春城、圣地雅歌、弋江新生活、绿地1号和3号地块、东方龙城秉心苑、棠梅园;
弋江区:金域蓝湾、瑞东园一期、瑞东园二期、南瑞金坤园、江城国际瑞华苑、金泽苑、中央城、弋江嘉园徽韵小区、弋江嘉园幸福逸居、儒林西苑、麻纺厂仓库安置小区(禹王宫)、江南春城;
鸠江区:钱桥小区、城东小区、十里小区、褐山花苑、滨江新居、金湾锦苑、石城湖小区、银湖小区、金湾小区、 阳光翰庭、水岸星城、鸠兹家苑;
市建投:江南春城(弋江区)、滨江山庄、赤铸山庄、圣地雅歌、棠梅园(镜湖区)。
安置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
1、不动产权证问题
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不动产权证书,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2、交易时间问题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具体还是要看拆迁协议上的条款。
3、房屋设计问题
通常安置房的电梯配比较低,所以可能会造成生活上的拥挤,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4、土地出让金费用
已领证的安置房交易过程中需要补交土地收益金(出让金)和建设规费,拆迁安置房分为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和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安置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两种。
申请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其中2008年3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地块的拆迁安置房上市,需按照芜政办【2010】12号和芜政办【2010】34号文规定,领证时还应缴纳交易价格3%的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缴完税后,在城东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交纳。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安置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需执行芜政办秘【2014】161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时需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税务中心缴税,再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的5%补交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申请人先到房屋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再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和土地收益金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弋江区国土分局: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大楼一楼,靠近鲁港大桥
镜湖区国土分局:镜湖区北京西路平泰大厦5#三楼
鸠江区国土分局: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四楼
安置房可以说是在高房价中抛出了美味的诱饵,购买安置房是存在一些风险的,以上是对想买安置房的购房者心里想知道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为了避免交易过程中房主转卖过户给他人,记得要签订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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