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三方维修用户锁机 澳洲消委会控告苹果公司
澳洲竞争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向法院提告苹果公司以软件绑维修服务,指控苹果于2014年9月迄至少2016年2月期间,利用软件更新的机会,让先前不在苹果商店维修的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无法使用,已违反澳洲消费权益法律。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ACCC向澳洲联邦法院提告苹果,指控苹果于用户更新iPhone、iPad等行动装置软件后,关闭这些装置或让其“变砖”当机,然后再告诉消费者苹果公司不会免费维修,由于他们的装置先前曾在第3方服务商维修过。
苹果未回应相关报导。不过,苹果去年曾表示,上述“错误53”是用于工厂测试的错误讯息,为此带给消费者的不便致歉,该公司并在网站上公布给消费者修复该问题的操作指南。不过,苹果最初说法并不一致,曾指若用户装置的指纹辨识感测器遭到恶意使用,“错误53”讯息是保护消费者设备的必要手段。
ACCC向澳洲联邦法院寻求罚款,苹果如果被裁定负有法律责任,则估计每一违法情况的罚款金额可能多达110万澳元,但有几项违法,要看澳洲法院判决。
澳洲消费权益法律规定,当消费者购买一产品时,产品受到保证将会“合理地”切合使用功能。ACCC认为,“错误53”使iPhone和iPad无法使用,消费者应有资格获得苹果在该法律规定下的赔偿。
针对苹果预防iPhone、iPad万一被偷时所采取的关闭或“变砖”措施,有些用户感到安心,但也有其他用户认为苹果“错误53”的出现,是在防止消费者寻求第3方服务商来维修苹果装置。
ACCC主席席姆斯表示,这项诉讼寻求解决问题超过“错误53”,目的更在挑战苹果的整体政策,即苹果要求消费者一旦曾由第3方服务商维修设备后,就需为有缺陷零组件支付维修费用。
席姆斯说,苹果似乎行事特殊,“公平来看,我们尚未观察到其他制造商有类似行为”,且消费者找第3方商店维修通常更便宜;澳洲消费权益法律规定的厂商产品“保证”责任,不会因为消费者找第3方维修就消失。
